沈丘这些学校,拟给予行政处罚!

民生   2024-12-15 17:10   河南  

沈丘县民政局

关于拟撤销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2024年5月1日至7月31日,沈丘县民政局采取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发布公告、审核材料、现场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全县401家县管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以下19家单位连续2年未接受年检,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公告如下:

  拟撤销单位(19家)

  1.沈丘县付井镇群贤学校

  2.沈丘县轩达学校

  3.沈丘县外语中学

  4.沈丘县实验中学

  5.沈丘县新光明学校

  6.沈丘县冯营乡天桥益民学校

  7.沈丘县冯营乡希望小学

  8.沈丘县新安集镇博乐小学

  9.沈丘县洪山镇红黄蓝幼儿园

  10.沈丘县冯营乡龙凤幼儿园

  11.沈丘县范营乡龙凤阳光幼儿园

  12.沈丘县范营乡钱寨双语幼儿园

  13.沈丘县石槽集乡大涂营阳光幼儿园

  14.沈丘县刘庄店镇海帆幼儿园

  15.沈丘县卞路口乡小星星幼儿园

  16.沈丘县赵德营镇闫营红太阳幼儿园

  17.沈丘县石槽集乡天生幼儿园

  18.沈丘县卞路口乡汇文双语幼儿园

  19.沈丘县北城街道办事处宝宝幼儿园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将依法决定予以撤销。被撤销后,上述单位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和证书同时作废。

  联系电话:0394-5228598

沈丘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5日

▌来:沈丘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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