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11号)
经2024年12月30日,卢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
任命:
马 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敏同志为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丰源同志为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马 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卢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12号)
经2024年12月30日,卢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陈汝新、刘猛、卢俊丰、韩振宇、孟贺奎、胡劲松、王占利、崔亚林辞去卢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特此公告。
卢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来源:卢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