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
(第一号)
2024年12月31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 刘向阳、赵晓飞、郭春赞、刘飞、黄黎辉、李玉忠、邢振江、戴洪涛、郭清江、王国强、齐高峰、齐建新、万鸿飞、杨子龙、张友安、李鸿飞、董玉军、王常辞去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董玉军的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1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
(第二号)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