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VS江歌妈妈,谁会赢?

文摘   2024-10-13 00:03   福建  



2024年第72篇原创

文字|李柴米

图片|网络

本文字数|3176字

阅读时长|5分钟






这几日,理记实名举报江秋莲骗捐的事,网络上的讨论铺天盖地的。


今天,我分别去逛了逛江秋莲和理记的微博。


真的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啊。


两边的评论区是完全不同的观点。


这场恶战,到底谁会赢呢?


我想再捋一捋,逐条分析一下。


我上网查了一下,法律上是怎么定义骗捐的?


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


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单独对骗捐做出详细定义。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骗捐以诈骗罪论处。


一般来说,骗捐是指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构成骗捐有如下关键要素:


1.主观故意: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捐款的主观目的。即从一开始就抱着不合法的意图去获取他人的捐赠款项,并非真正出于需要帮助或慈善的目的


2.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通过编造虚假的信息、故事,或者隐瞒一些对捐赠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来误导捐赠人


例如,伪造病历、夸大病情、虚构困难处境等。


3.欺骗行为与捐赠的因果关系:捐赠人的捐赠行为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产生的。如果捐赠人在完全了解真实情况后不会进行捐赠,那么这种因欺骗导致的捐赠行为就符合骗捐的特征


以上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判断是否骗捐的关键要素。





01





接下来,我们逐条对照分析一下。


第一点,主观故意这个因素,看看江秋莲有没有犯了这个错误?


理记的长文里说到,江歌案在日本属于公诉案件,是不需要花钱的;起诉陈世峰也不需要被害人家属掏钱的;葬礼是江歌的老师掏钱的,且日本法院可以报销的。


从这几点来看,江歌妈妈并不需要在日本审理江歌案件上花钱。


那么,江歌妈妈在当年以需要跨国打官司的理由向国人募捐,这里是否涉嫌主观故意非法占有捐款呢?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乐意。


好,没关系,千金难买你乐意嘛。


但我们这里讲的是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在聊法律。


如果当事人没有发出捐款求助,有多少普通民众会主动去捐款呢?


所以,在这点上,就不要杠了哈。





02





第二点: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这里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失独,一个是贫困。


我们一个一个来讲。


理记在长文中举报,江歌并非江秋莲唯一的孩子,她还有一个儿子。


理记说,江秋莲的第一次婚姻没有领证,但生下了江歌。


在2007年9月10日,江秋莲嫁给了一个重病在床的五保户老黄,婚后44天,老黄就病故了。


在这期间,有个男孩入了这个家庭的户口,且出生证明上写着父亲是老黄,母亲是江秋莲。


接着,在2014年1月29日,江秋莲嫁给了王兆杰,于2014年12月8日离婚。


近日,江秋莲回应说自己没有儿子。


有网友说,这个儿子是王兆杰的。


那么,问题来了。


江秋莲是先嫁给老黄,后嫁给王兆杰的。


如果这个儿子是王兆杰的,那为什么儿子会入到江秋莲和老黄的家庭户口上?是不是太荒唐了?


还有,出生证明上的父母亲又怎么解释?


这事,违法了。


我给大家科普下:


根据现行法律,非法给孩子落户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


如果通过非法渠道给孩子落户,如购买虚假的出生证明等,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或使用虚假的出生证明等,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如果这个孩子是江秋莲的,那么,江秋莲就犯了疑是骗捐的第二个因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失独指的是失去唯一的孩子,而不是失去唯一的女儿。


接下来讲疑是隐瞒真相的另一个方面:贫困。


理记的长文里讲到,江秋莲在嫁给五保户老黄的这桩短暂婚姻里,获得了宅基地和地面附属物。这里暂且不讨论吃绝户的事。


江秋莲以及王兆杰本人均在公开场合说过,江秋莲因拆迁获得了两套房子,江歌去日本留学的费用也是从这里出的。


理记的长文里还说,江秋莲曾一次性向其闺蜜陈群借出近百万元;


在江歌案发不久,江秋莲也曾一次性取出过130万元巨款。


央行曾有统计数据,中国拥有百万存款的人仅占0.1%。


这些如果属实,则证明江秋莲并非贫困的社会底层妇女。


所以,江秋莲以贫困理由向国人求助捐款,是否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呢?





03





第三个因素:欺骗行为与捐赠的因果关系。


再重复一下关于这点的法律解释:


捐赠人的捐赠行为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产生的。如果捐赠人在完全了解真实情况后不会进行捐赠,那么这种因欺骗导致的捐赠行为就符合骗捐的特征。


如果所有人都知道江秋莲还有一个儿子,有车有房有几百万存款,还会给她捐款吗?


或者,我换一种问法:


有多少普通民众,会愿意给失去一个孩子的千万富翁捐款?


我想,理记想表达的核心可能是这个吧?





04





而江秋莲的支持者的逻辑,大多是这样的:


一个女人都失去女儿了,为什么你们不许她怀念?


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收捐款可以让她好好地活下去。


如果江阿姨真的有个儿子,我们替她高兴,因为她终于有个精神寄托了。


……


这些跟理记主张的都不是一码事。


这是一种自愿进入一个信息茧房里,喜欢闭着眼说话的状态。


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就是不听、不看、不思考、不辨别,反正认定的事情,天王老子来了,自己也是对的。


不知道,他们支持的到底是江歌妈妈,还是自己内心自我认同的善良?


我看到一个支持者,发了一篇长长的文,里面有一个观点,挺震碎三观的。


我节选下她的言论,后面会附上截图:


婚姻不再是她的追求,而成为她需要时可以利用的生存策略。


利用婚姻为生活策略的案例,我们听闻得少吗?


没看过十几年前为了过户避税,公公婆婆离婚,儿子儿媳离婚,公公再跟儿媳结婚,办完过户手续后又再恢复婚姻的新闻吗?


生活的无情,我们见识得少吗?


江秋莲的一切,都是出生底层的她自己这一辈子靠脑子、靠双手挣来的啊!


儿子儿媳离婚,公公再跟儿媳结婚?


在她眼里是正常的?民政局能批这样的结婚证?


公序良俗呢?


把违法当做常规操作?


利用婚姻谋财也是值得歌颂的事?





还有一位教刑法的大学教授,也是力挺江秋莲的支持者。


但翻到了她以往一个的言论,超级亮瞎眼,贴上截图一起看看:




即使女生正在杀人,也不能拖拽她,导致她倒地!因为她是人!


不管这句话的语境是怎样的,这个观点都挺吓人。


这是一位教刑法的大学教授能讲出来的话吗?


我不知道她以什么样的立场来支持她的观点?


或者说,一个法律教育者,在社交平台上发言这么任性的吗?





05





那么,这场理记大战江秋莲,到底谁会赢呢?


我想,挺重要的一点是,公权力是否愿意下场?


然后,就看,江秋莲这些年收的捐款明细是否能公开?


儿子是不是江秋莲的,可能在这场大战中,不会有官方来支持验证这个事。


如果儿子不是江秋莲的,除非有人举报江秋莲涉嫌伪造出生证明罪,那谁来做这个事呢?


如果儿子是江秋莲的,就更不会有相关部门去查验此事。


江秋莲的支持者并不认为,她还有个儿子这个事涉嫌骗捐。


至于江秋莲是否与王兆杰联手吃绝户,这事虽然跟骗捐的某个因素有点关联,只是绕得有点远。


但吃绝户,是违法的。


还有,老黄重病卧床,是如何跟江秋莲领的结婚证?


那个儿子无论是谁的,都不可能是老黄的,那么出生证明上怎么可能写上老黄的名字呢?


这些事,都很荒唐,或涉嫌违法。


其实,要查是否骗捐,最重要的就是公开受捐账户明细了。


只是,倘若账户明细真的公开了,一大串的数据,如果真的证明了理记有理,让那些曾经因自己献过爱心而把自己感动到天崩地裂的人,情何以堪呢?


总之,这事没那么简单,也没那么容易。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


我终归愿意相信,这世间美好的东西总会多一些,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会来。


最后,我想说,无论你支持谁,都请文明发表观点,在评论区上那些恶毒的谩骂,怎么看都不是一位善良的体面人会干的事。


如果你真的是出于善良的初心,想要去关怀弱势群体,也请你言辞文明一些、思维理智一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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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米说



想要做个真实的人,坚持讲真话,其实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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