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再添“新门槛”,这6类学生不得参加,成绩再好都无用!

文摘   2024-12-23 19:55   山西  
在竞争激烈的时代,公务员作为“铁饭碗”,成为许多年轻人的理想选择。
一方面代表着稳定收入、丰厚福利,另一方面象征着社会地位与成就感;
好像只要成功进入,一生就能“扶摇直上”。
殊不知,随着公务员考试热度持续增长,竞争也愈加白热化。
正是为了保证考试公平性、选拔公正性,国家对报名条件进行了严格调整
这就像一场马拉松,原本都有机会跑到终点,但如果规则不清晰,跑第一名也是无济于事。
对于准备报考的考生来说,了解这些规定显得至关重要。
精准掌握报考资格同时,更能让你避免无谓错失。
接下来咱们就来看看,这些“新门槛”都是什么?

0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对于前者,说得直白些,即你已经是某个单位员工,但要注意的是,包含“试用期”
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公务员队伍的内部流动过于频繁,从而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再者,是“现役军人”。
虽然军人忠诚于国家、捧心为国,但在这场考试中,同样没有资格参加。
究其原因,可以说是对军人特殊身份的保护。
此外,也是为了确保全身心投入到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中,减少不必要的身份冲突。
至于最后一个,在校非应届毕业生,这一规则看似苛刻,却有深层考量
目的是,确保公务员队伍“新鲜血液”能顺利流入,避免未毕业学生因为提前报考影响学习进度。
不仅如此,也能保证每个考生都有一定实践经验,具备了更为成熟的职业素养和社会经验。

0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这一规定,旨在保证队伍稳定性,防止被辞退人员短期内重新进入,影响公共管理长期稳定。
为何是“五年”?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相对合理的冷却期。
既能保证辞退人员充分反思过去的行为表现,也给他们足够时间去改正缺点、积累经验。
有了这个大前提,进而帮助这些人在重新回到体制之前,做好心理准备和职业规划。

0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组织开除、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各位都能感同身受,公务员这个岗位,法律与道德的标准尤为严苛。
毕竟,公务员不光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
所以说,如果出现以上行为,公务员大门将永远关上。
还要注意的是,"失信联合惩戒"这一概念涉及的不只是法院判决犯罪行为,还包括失信行为
比如严重违反社会信用体系的行为,金融诈骗、恶意逃税等。
诚信是最基本素质,公职人员如果失信于社会,又如何能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务?

0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细说该考试,历来被视为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诚信考试,自然是录用中的核心要求之一。
比如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替考、考试作弊、抄袭他人答案等。
无论是何种不正当手段,都会受到严厉的制裁。
与其通过不正当手段“钻空子”,不如脚踏实地、沉下心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正如古语所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0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说实话,这个“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广泛而严谨。
它既包括了前述的刑事犯罪、失信行为、舞弊等情况,还涉及其他一些特殊情形。
比如涉及国家安全、重大机密特殊岗位人员
可能会因某些法律或政策的限制,无法申请这些职位。
再比如,某些特定职位可能要求身体健康、心理稳定
如果这些人在健康上不符合要求,也无法参与公务员考试。
若说这条规定的核心目的,即确保公务员选拔不受个人特殊背景、行为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
从长远来看,保证了国家机器高效运作、与公共利益最大化。

06.户口本出现“拒服兵役”字样
为帮助各位更好理解,我们先对“拒服兵役”稍作解释:
细说概念,即入伍后或已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
这一行为,属于情节非常严重,那么可能有人会问,“拒服兵役”真的会影响公务员报考?
这里告诉大家一个真实案例,2023年,四川宜宾一男子因拒服兵役,受到了多项惩罚
其中一项明确: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虽说目前为止,公务员报考要求没有专门说明,但已成为“隐形门槛”,是趋势所在。
因此,有此想法的考生,这一点需格外注意。

写在最后
公务员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选拔标准自然严格。
这些门槛,看似是对考生资格限制,事实上是对公务员队伍素质的一种保障。
正如上述所说,提前了解清楚有助于更合理地规划未来,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错失机会
总之,无论结果如何,保持积极心态,规划好每一步,总有一天能在职业道路上实现个人价值。
感谢您的阅读,这篇文章每一个字,都是我用心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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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之
95后文字工作者,从事行业5年,职业规划/教育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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