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
楼文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离职后违规任职;
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
毫无纪法底线,“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监管审批、投资入股、融资授信、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楼文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楼文龙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楼文龙(资料图)
楼文龙出生于1958年1月,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浙江银行学校团委书记兼学生科长、城金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机关团委书记、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杭州金融监管办事处银行检查处处长、助理特派员,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中国建设银行监管组副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等职。
2005年9月,他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2009年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局长。2012年8月,他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17年4月卸任。今年5月16日被查,11月20日被开除党籍。
编辑:邱 添
二审:吴晨倩
三审:范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