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镇营商秩序,打造良好镇域环境,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决定即日起在红果子镇开展流动摊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红果子镇红礼路、惠新街等主干道及各支路口
二、整治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实行
三、具体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上述整治范围内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2.所有摊贩可就近选择以下三处集中经营场所按规申请摊位开展经营活动:
①新市民创业街综合市场(免费)
地址:红果子镇红宝家园小区北门
联系人及电话:寇女士13995422259
②金源市场
地址:红果子镇红礼路北,包装厂家属楼南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15109625550
③马家湾村农贸市场
地址:红果子镇红礼路和迎宾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13995367477
3.摊贩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商品,在规定区域内摆放经营用具,不得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噪音扰民、自觉维持周边区域环境卫生。
四、整治措施
请位于本次整治范围内的流动摊位商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尽快搬离,前往规范场所继续经营活动。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对首次违规商家进行教育劝导并要求限期搬离。
2.对多次违规且拒不配合的商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暂扣经营物品等处罚措施。
3.对使用暴力手段阻碍执法工作的商家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特别提示
1. 目前市场摊位数量充足,工作人员将按商家申请顺序逐一安排摊位。
2.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请广大居民选择合法合规的经营场所选购商品。
3.欢迎广大居民踊跃监督、积极举报。举报方式:红果子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0952-7011744。
来源:周梦楠
编辑:韩思瑜
校对:张丙奇
审核:马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