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果子镇认真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以打造“塞上枫桥”品牌为抓手,不断优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解决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的多样需求,有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绘就出一道基层法治战线新“枫”景。即日起,将我镇贯彻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和“事心双调”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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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名均采用化名。
红果子镇下营子村张某于2014年起将自家1.74亩土地承租给同村村民李某耕种。2023年4月初至同年10月底期间,宁夏石嘴山晶体新能源220KV外部供电工程AgXXX号塔基自该地块周边经过,涉及临时用地0.9亩。之后,项目施工方宁夏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该地块实际使用人李某签订协议,将该0.9亩临时用地补偿款6000元发放至李某名下。张某得知后,多次赴惠农区信访局、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反映相关情况,认为自己应享有该0.9亩临时用地补偿款部分收益且该处塔基永久占用自家部分土地,应给予永久征地补偿2万元,项目施工方对此不予认可。为此,张某分别与李某、施工方产生矛盾纠纷。
该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张某与承租人李某进行协商,起初双方互不让步,都认为自己享有该笔临时用地补偿款受益权。后经红果子镇、司法部门以及企业反复做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化矛盾,后双方均同意各自分得临时用地补偿款3000元。
对张某主张的永久征地补偿,受早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四至坐标不明确等客观因素影响,经多次查阅相关资料,仍难以确定宁夏石嘴山晶体新能源220KV外部供电工程塔基是否涉及该地块永久占地,后经当事人现场指认、与周边其他村民实地了解等方式方法,确认该项目塔基涉及张某永久占地0.15亩。最终,该项目施工方与张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给予张某永久征地补偿款5940元。
02
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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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来源:靳杰伟
编辑:李 敏
校对:张丙奇
审核:马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