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走深走实,展现与“创新路、进中游”相匹配的内蒙古检察新业绩、工作新面貌,提振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精气神,自治区检察院于2024年3月至5月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唱响主题曲 奋进新征程——我身边的检察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活动面向全区检察机关各级院、各条线、各岗位征集司法为民的检察实践。内容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服务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充分结合检察文化建设,聚焦到先进人物集体、优秀办案团队上,聚焦到检察职能、基层一线中,用心深挖在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纾解民间矛盾纠纷、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普法宣传等方面的检察故事富矿。
经评议,共有21篇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现对入围作品予以展播。
乌海市检察院 李怡
“我这样的人活着还有希望吗?”“检察官你能不能帮帮我?”“我愿意认罪!”......不知不觉间,入职已然十载。身为一名检察官,从侦监、未检到公诉,在办案时,我常常会听到这些话语。它们源自不同的犯罪人或被害人口中,是百态的人生故事,我有幸路过他们的生命,抚慰被害人受伤的心灵,帮助“浪子”悔过自新。他们的故事时刻提醒着我办好案,不仅要治罪,更要治理。
在侦监工作时,有个案子对我触动极大,也是自那时起,我开始思考办案的意义,是撰写好一份文书吗?或是确保适用法律正确吗?事实证明,远不止于此。入职第四年,我毫无防备的收到一通感谢电话与一箱沉甸甸的苹果,报“平安”的人是曾经案子上的一名罪犯和他的母亲。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在提审他前,我对他的印象并不好,二十几岁的年纪,身强力壮,已经因同类犯罪“二进宫”。
提审时,他显得颇有“经验”,避重就轻,油嘴滑舌,肢体与言语都表露着随便判无所谓的意思。见他还想要“三进宫”的架势,我严厉地指责了他。也不知是哪句话触动了他的神经,这个大男人竟然哭了起来,我又赶忙安慰。通过他的讲述,我得知他因为犯罪离了婚,有家不敢回,怕父母难过,怕同村人鄙夷。
提审后,帮他改过自新的想法在心里盘旋不去,因为此前没有在批捕阶段帮教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先例,我怀着忐忑的心,尝试联系了他的父母,悄悄给他的孩子寄了一些买书钱,和他的父母一同感化他,之后他的表现不错,始终保持认罪悔罪的态度,对自己的人生也进行了一番思考。
我以为我和他的故事随着办案的结束就此落幕,谁知他出狱后给我打了这通电话。告诉我在他人生最自暴自弃的时候,竟有检察官真的相信他能变好,这份信任陪伴他走过狱中生活,让他再也不想犯罪了,只想回到田间地头,和家人一起好好生活,哪怕清苦一些。在那以后的几年里,他时不时就会告诉我他生活的境况,种的果树丰收了、又成家了、包工了……我把他的故事称为“苹果效应”,时刻提醒我办案绝非只是看看案卷、做做决定那般简单,一些细微的举动的确会挽救一个罪犯,减轻社会的负担。
问题少年一直是社会治理中的难题。负责未检工作时,成立了以我名字命名的“李怡工作室”,和很多孩子因帮教和救助而结缘。记得有个少年犯因为盗窃流量卡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办,移送审查起诉时他正读高三,是人生的关键时期。通过社会调查,我了解到他原本学习成绩尚可,但由于青春期叛逆,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对他疏于管教,便经常逃课打游戏,致使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更是为了满足自己打游戏的欲望而盗窃流量卡。为了更好地挽救这个不慎失足的少年,我和未检团队的同事以提高学习成绩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内容,来激励他完成学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高考结束后,他先后收到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和大学录取通知书。
如今他已大学毕业,为自己的梦想不断拼搏着,我每年都会收到他发来的新年快乐,简单的问候与牵挂,让我知道他一直有在好好的努力生活。不敢去想,倘若当时我选择一诉了之,他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呢?“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未检的帮教工作对于很多孩子而言,就是人生路上的一缕曙光。
捕诉合一后,我有幸常站在公诉席上,每办完一个案子,我都会复盘各个诉讼环节,思量诉的必要性是否把握准确,矛盾纠纷是否化解到位,有没有保护好被害人的权益等。在办理一起虐待儿童案时,我真切地看到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使司法为民具象化。那是一个下午,临近下班时,我们收到残联、教育局送来的虐待儿童案件线索,被害人是个五岁大的残疾儿童。这个年纪的孩子本应是无忧无虑的,但很不幸,他的父母因犯罪双双入狱,只能暂时寄养在姐姐家里。然而年幼的他并没有得到姐姐一家人的妥善照顾,反而成了姐夫的“出气筒”,稍有不顺便对其殴打辱骂,屁股、四肢上的淤青、扎伤随处可见。
收到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教育局和孩子所在的幼儿园了解情况,紧急通知公安机关、妇联、民政、教育局等到我院的未检基地开联席会议,共同应对这起突发案件。那天,未检基地灯火通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合力办案,一站式询问、及时鉴定、现场勘查等取证程序有序进行,引导侦查与立即取证同步开展,及时全面的调取了全案证据,为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办案过程中,我和同事协调民政、教育局对孩子进行临时监护,将他妥善安置在福利院,并安排专业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整个过程不超过七个小时。
回家的路上,我和同事都不禁感慨,这么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能够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孩子的帮扶救助工作,说明我们日常的普法宣传、强制报告等工作已在潜移默化间凝聚成了一股力量,这股力量能够穿针引线,让各个职能部门汇聚一堂,共同应对事关民生的大事小情。
有一起信访案件,是我办案以来遇到的最棘手的案子,它的案情并不复杂,难在如何化解矛盾纠纷。若化解不当,即便将犯罪之人绳之以法,也难以劝阻被害人继续申诉、信访的脚步。这起案子发生于16年前,犯罪人酒后驾驶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三轮车相撞,双方受伤住院,犯罪人住院登记、抽血检查时用了假名字,在医院得知被害人死亡的消息后,在工友协助下连夜逃离医院,一逃便是十六年之久。初拿到此案时,我面临三重压力,一重压力是取证压力,因案发久远,细节证据调取难度较大,当年证据可否采信有待斟酌。二重压力是犯罪人不仅不认罪,还扬言也要通过信访、媒体等给司法机关施压,他自信时隔多年不可能取得有力证据,律师做无罪辩护,时不时到检察机关提出各种异议。三重压力是被害人的儿子,他对司法机关充满“敌意”,认为小小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让犯罪人脱逃这么久,是不是有关系案、人情案之嫌?面对这三重压力,身为公诉“小白”的我倍感压力,但我坚信只要拥有“如我在诉”的境界,公正执法,耐心释法,通过多途径化解矛盾,那么这个案子一定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在审查起诉期间,我一面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夯实诉讼基础,一面开展认罪认罚、矛盾化解等工作,不断安抚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开庭时,通过示证和有力的答辩,被告人从最初的不认罪转变为自愿认罪,并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被害人的儿子在开庭后,坚持到单位给我送了锦旗,告诉我他会尝试放下那段失去父亲后的辛酸经历,重新扬帆起航。此次信访案件的妥善化解,让我对办案有了更多的思考,领悟到检察工作的温度源自于检察官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始终如一的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全过程化解,是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是对人们心灵的最好慰藉。
时代在不断的变化,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亦在不断变化,在一个个形形色色的小案里,有人生百态,需要我们通过执法、司法让“法条”活起来,让社会生活井然有序,幸福安然。作为一名最普通的检察官,我想唯有脚踏实地,认真尽责,切实将“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才能答出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无愧于胸前的检徽。
来源:内蒙古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