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把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工作发展的原动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集体一等功、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全民阅读先进集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乌海市学雷锋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坚持政治建设,夯实文明根基
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政治轮训集体学、读书会分享学、线上线下结合学等方式,不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家风教育、诚信教育,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聚焦“四大检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齐抓、党建与队建并举、党建与群建共融,助力检察事业提质增效。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建设“红石榴家园”阵地,打造“创建+八个一”名片,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任务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好舆论导向,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发布信息260余条,原创宣传作品51篇,1部作品被检察日报社评为新媒体创意短视频类传播力作品奖,被中央、自治区、市级媒体平台采纳43篇。
二、坚持司法为民,凝聚文明力量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精神文明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获得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行动先进集体。会同区妇联做好妇女儿童利益保障工作,成立“一路有你”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的案件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评为2023年度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构建以“专业化监督+社会化治理”为核心的生态检察模式,1名女检察官荣获全国“最美巾帼河湖卫士”称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措施十条,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在3家公司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三、坚持检察担当,厚植文明理念
持续建设“海检为公·益往无前”公益诉讼工作、“一路有你”未检工作、“书香海检”读书会等检察工作品牌,以创新活力激发队伍凝聚力。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检察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手段,不断强化诉源治理,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格局,凝聚“救急解困”合力,主动对接爱心企业为司法救助资金池开展爱心捐款,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救助,为困境中的群众送去温暖和希望。组建法治宣讲团,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等内容,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包联共建、志愿服务活动,主动问需包联社区,帮助温馨社区居民解决55平米防雨彩钢车棚1个,户外长条椅10套,开展宣讲赠书等活动,展现检察人员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传递正能量。
四、坚持文化润检,展现检察风采
强化党建引领功能,为各族群众创建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听证室三个服务实体平台;精心打造楼道走廊文化、党员活动室、院史陈列室、融媒体中心、图书室、健身房、多功能活动室等,不断拓展党建文化空间,经常性开展党建、文化、体育活动,营造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丰富检察人员文体活动,结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开展联欢会、运动会、健步走、登山等活动,每月举行升旗仪式,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以文体活动促进和带动精神文明建设。检察蓝合唱团积极参加乌海市、海勃湾区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合唱展演,共庆祖国华诞。擦亮“书香海检”读书学习品牌,坚持开展每日晨读6年7个月,读书1365期,形成读本27册,每月开展“书香检韵”读书分享活动,形成“理论+业务+文学”“日读、周学、月分享、写写练练常态化”的学习模式。建立“上讲台、同学习、共提升”等培训机制,形成以讲促学、以学促干的良性循环。持续开展好“一院一品”品牌兴院培育、“检察之星”典型选树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检察正能量。
来源: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