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一次吞下16颗处方药被送ICU抢救!药店卖药岂能随心所欲!

文摘   2025-01-03 21:01   新疆  

2024年12月16日下午,李女士(化名)的14岁女儿小雨,在未持处方的情况下,在小区附近的一家连锁药店购买了普瑞巴林胶囊,并将16颗胶囊全部一次性吞服,家人发现后,立刻将其送医治疗。医院检查治疗后下了病重通知单,将小雨送到ICU急救,并进行血液透析,小雨最终摆脱了生命危险。

普瑞巴林胶囊是一种处方药,同时也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其销售和使用本应受到严格监管,是严禁药品零售企业向未成年人销售的。然而,在这起事件中,药店工作人员根本没有要求小雨出示处方,只是登记了她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就将这种存在潜在危险的药物卖给了她,这不仅是对药品管理法规的极度漠视,更是对未成年人健康的不负责任。

此次事件为社会敲响了警钟,全社会都应高度重视麻精药品的管理与销售规范。麻精药品在医疗领域有其特定用途,但因其特殊性,使用不当极易引发严重后果。对于药店而言,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绝非可有可无,这是保障公众安全的关键防线。尤其是面对未成年人,更应慎之又慎,不能因一时疏忽或逐利心态而放松警惕。相关监管部门也需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销售麻精药品的行为严惩不贷,增加违法成本。同时,学校和家庭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让他们深知麻精药品的危险性,从而自觉远离。只有多方合力,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守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与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古至今,大多数毒品的“原型”往往都是以药品或药物的形式出现在世人面前,“是药三分毒”,若忽视其安全性或不加以管控,往往就会被滥用直至逐渐失去其本身的所谓药用价值,甚至产生极大社会危害和个体伤害。

近年来,麻精药品被滥用而引发个人身心健康及社会危害的问题多次被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药学界有一句话:“药与毒,往往只有剂量的差别。”麻精药品实际上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就是“药”,可以治病救人;非医疗目的滥用就是“毒”,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我国对麻精药品的管制,采取“合法”授权使用与“非法”行为惩戒结合的制度。当患者有使用麻精药品的适应症时,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在医生调剂和指导下规范使用方为合法。不遵医嘱随意滥用,如私自改变用药剂量、频率、周期等,则可形成瘾癖,这就是吸毒行为。

下面是一些比较常见的所谓“网红药”,事实上他们都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聪明药”

1、外观特点:瓶装或铝塑包装的药片或胶囊,主要从国外走私入境。

2、主要成分:利他林、莫达非尼、哌醋甲酯,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3、滥用危害:“聪明药”常常被一些中高考考生及都市白领滥用。此药具有一定的兴奋效果,可短暂提高注意力,但实际并无提高智商的能力,大量摄入可导致焦虑、兴奋过度和精神狂躁,长期使用可成瘾。

“减肥药”

1、外观特点:瓶装或铝塑包装的药片或胶囊,主要从国外走私入境,外包装说明为外文。

2、主要成分:芬特明、芬氟拉明、安非拉酮,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3、滥用危害:一些女生为瘦身、保持苗条身材服用此药,大剂量使用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可导致焦虑和精神紧张,并可诱发高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心力衰竭。

“安眠药”

1、外观特点:瓶装或铝塑包装的药片或胶囊,主要从国外走私入境。

2、主要成分:氟硝西泮(“蓝精灵”)、地西泮、艾司唑仑等,属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3、滥用危害:这些药品本用于治疗失眠,但其能使人快速入眠的特点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不法分子会在哄骗受害者服用后实施犯罪。这些药品的遗忘与睡眠作用明显,可使人快速进入睡眠状态,同时干扰人的记忆力,一旦和酒精混合使用,可令服用者肌肉处于过度镇静状态,一定程度上使人丧失行动能力,如大量使用可致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在此提醒大家

1、要明白麻精药品和普通药品是有实质区别的,在治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得私下滥用,避免产生依赖,形成毒品危害。

2、如果正在使用麻精药品,停药后产生兴奋、失眠、焦虑、强烈心理渴求和强迫性的觅药行为,甚至出现难以忍受的依赖症状,请及时就医。

3、如果有人委托你帮忙购买麻精药品,请拒绝并识别,以免被非法分子利用。

来源: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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