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8月28日上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
此目录共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1个中类、46个小类,并涵盖烧碱、乙烯、醋酸、水泥熟料、长流程炼钢、燃煤发电等原材料产品和高耗能工序。
目录中氯醇法环氧氯丙烷、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均被列入“两高”项目。
目录明确:
“两高”项目认定以主产品为准。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节能环保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不增加产能和污染排放的前提下,不按“两高”项目管理。
通知明确,该目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据悉,该目录为江苏省首次发布,已经8月23日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目录制定及征求意见以来,该项目研究制定和推进情况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目录出台,江苏省有了省级层面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降碳为战略方向倒逼产业转型、发展转型的强有力抓手。
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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