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明白纸

文摘   2024-09-29 17:22   天津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明白纸

 

一、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提交材料

1.提交中专入学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3.获奖学生代表上交一寸标准证件照(白底)、日常学习及参赛等方面的照片,数量为3张。

4.获奖学生简介(110字)

5.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二、免学费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象是指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1.农村(含镇)学生:学生本人所在户籍为农业户口或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我区没有此类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资助标准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照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三)提交材料

1.农村(含县镇)学生递交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递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涉农专业学生:我区没有此类学生;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三)提交材料

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递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中未享受免学费政策且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未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联合办学学生不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三)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提交户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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