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一批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举报有功的市民先后获得了人民币2万元、1万元、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据悉,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长沙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奖励金额可达30万元,进一步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举报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核查,并请专业机构检验。经检验吊顶一体钉发射药的药物、原材料含有单基火药,存在燃烧爆炸风险,经调查发现组织者为徐某华。徐某华未依法获得生产许可,擅自生产、储存危险物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浏阳市安委办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万元奖励。
举报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
雨花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发现付某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柴油)经营的行为,违法所得少于十万元。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版)》第四章第一节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决定给予其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柴油)2.49吨及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贰拾元,并处人民币壹拾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雨花区安委办根据《雨花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5万元奖励。
举报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举报私自接通燃气管道
2024年4月,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学士街道联丰村一民宿的燃气管道从住宿房间穿墙而过。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核查。经查,该民宿私自接天然气管至二楼旅馆内并穿墙,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结合《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燃气管理方面第17项的规定,属于严重裁量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处理。
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和《湘江新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翡翠湖楼攀岩经营户无证经营
宁乡市文旅广体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查明该攀岩公司未办理《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确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宁乡市文旅广体局对该经营户进行了依法处理。
宁乡市文旅广体局根据《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长沙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继续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电话(12350、12345)、监管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平安长沙。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