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烟花?违法!

时事   2024-09-11 09:47   湖南  



9月9日,长沙县黄花镇应急事务中心接到黄花镇百世快运物流园报告,在开箱验视中发现快递包裹中有加特林、梦幻水母等儿童烟花。


工作人员现场开箱检查

接到报告后,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迅速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黄花镇应急事务中心、派出所、黄花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查处。经过工作人员现场逐一开箱检查,发现有加特林、梦幻水母等儿童烟花68箱。县应急局迅速对接县治安大队,安排民爆公司专用车辆将68箱烟花爆竹转移到县民爆仓库。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工作人员现场开箱检查

坚决兜牢安全生产底线,认真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长沙县应急局危化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极有可能引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财产巨大损失。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正规零售店购买,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轻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者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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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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