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醉驾,又“刑”了!

文摘   2024-12-26 17:04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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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安徽砀山县。当晚,交警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的男子,其呼气检测值为135mg/100ml。而当交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他竟称没有驾驶证。


经核查,该男子在2020年、2024年两次因醉驾被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此次被查时,他刚从看守所被释放还没多久,竟然在无证状态下再一次醉驾。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当晚陪客户吃饭期间喝了一些酒,散席后,因饭店离家很近,他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


后经抽血检测,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43.6mg/100ml,确属醉驾。最终,该男子因在驾驶证吊销其间驾驶机动车、醉驾,被处1000元罚款,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黄   奕

审核:杨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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