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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前期受道路改造等方面影响的及新增的共1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5年1月22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③“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恢复启用点位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所在地点 | 查处违法类别 |
1 | 嘉湖线濮民线交叉路口 | ① |
2 | 湖盐线与宗扬路交叉路口 | ① |
3 | 人民路与凤栖路交叉路口 | ① |
4 | 濮院镇桐星大道与工贸大道交叉路口 | ① |
5 | 湘溪大道与聚贤路交叉路口 | ① |
6 | 世纪大道与梧振路交叉路口 | ① |
7 | 濮院镇紫金路与恒乐路交叉路口 | ① |
8 | 迎凤路与金波路交叉路口 | ① |
9 | 体育路与北门大街交叉路口 | ① |
10 | 人民路与凤栖路交叉路口(反向) | ② |
11 | 振兴东路科技会展中心门口周边 | ③ |
12 | 永兴南路与中洲路交叉路口 | ④⑤ |
新增点位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所在地点 | 查处违法类别 |
1 | 和悦路与县前街交叉路口 | ① |
2 | 龙翔大道与光明桥路交叉路口 | ① |
3 | 濮院镇滨河路0KM+547M | ① |
4 | 乌镇大道20K+780M | ① |
5 | 庆丰南路与凤栖路交叉路口 | ① |
6 | 开发区(高桥街道)乌镇大道23KM+700M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5日
编辑:黄 奕
审核:杨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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