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慧源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在阳光左岸建设项目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罚款郓城慧源置业有限公司在阳光左岸建设项目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停工、罚款陆万元整(¥60000.00)。
2024/10/15
《二》
郓城金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湖豪园建设项目16#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罚款郓城金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湖豪园建设项目16#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处罚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
处罚日期:2024/10/9
郓城金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早在今年3月份也是在同一个项目施工因违规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