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照顾“老的”:新设“上门服务费”“家庭病床建床费”“床旁超声”“免陪护”“安宁疗护”等价格项目; 为呵护“小的”:新设“早产儿护理”“新生儿护理”等价格项目,明确加收政策,以鼓励医疗机构为小朋友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为保障“病的”:新设“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支持医疗机构为危重症患者提供跨地区紧急医疗服务,为生命架设空中绿色通道; 为支持“新的”:新设质子放疗、重离子放疗、硼-中子俘获治疗等价格项目,这类高端医疗装备进入临床后,可以按新价格项目收费,有利于加速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为肿瘤患者带来更多新的治疗选择。
据了解,针对群众都希望CT、核磁等影像能够实现手机电脑可查、跨医院可用,以此来减少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的问题,此次立项指南中,《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首次统一将实体胶片从项目价格构成中剥离,由患者按需选购,不捆绑收费。过去,一些地方将实体胶片的费用打包在检查项目的价格中,患者在交检查费时已支付了胶片费用。随着数字影像技术的进步,影像信息的存、传、阅已可以脱离实体胶片,将胶片存储在“云端”,也会给患者带来更多便利,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因此医院如果具备“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实体胶片这部分费用也应当扣除。
为什么要建立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此前,国家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的是各省属地管理,由地方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项目、确定价格水平,因此地区之间价格项目的数量、内涵差异都很大。比如数量上,有的省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几千个,有的省份有数万个。项目内涵上,同一个价格项目名,在不同的省份却有完全不同的服务内涵。从项目价格上看,各省差异则更大。一些地方还会按操作流程拆分价格项目,增加了医疗机构计费负担,群众也看不懂。
来源丨本文综合自央视一套、《东方时空》、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网科普
编辑丨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