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管理的需要,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本辖区的交通实际,在本辖区新增以下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闯红灯、违法变更车道、逆行、超速、压线、违法掉头、大货禁行、闯禁行区、占用非机动车道、不礼让行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行车中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地点公告如下:
一、启用固定电子监控测速设备
桐庐大街1公里253米,限速值为60km/h。
二、大货禁行违法抓拍
桂江路与府前大街交汇处,禁行时段为15时至次日9时。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