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起
安庆市迎江区优艺美发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安庆市迎江区优艺美发店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请该企业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金慧 审核:查予然 终审: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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