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已经不简单是一句宣传语
更是一条警戒线
切莫以身试法
将交通安全视为儿戏
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24 日 01 时 14 分,黄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宁明县城中镇德华街路口往宁明县城中镇明祥二区方向行驶,行至兴宁大道中医院路段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当晚对驾驶人黄某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的结果为 64 mg/100ml,达到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标准值范围内,属于饮酒驾驶。
依据对驾驶人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决定给予黄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3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酒驾的危害
1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
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
心理扭曲。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
疲劳驾驶。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一杯酒
可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一次酒驾
却会拉开你和家人的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