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仿冒假冒新闻单位。“中国国际新闻网”“黑龙江在线网”等网站,以及网易号“华夏早报”、西瓜视频号“信息新报”等,仿冒假冒新闻机构,编发虚假不实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二是违规开展“采访”“报道”。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违规开设“中视生态环保网”,非法招募“记者”,打着新闻单位名义进行所谓“采访”,违规发布新闻信息。 三是借舆论监督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百家号“房财经”、微博账号“潇湘经略”、微信公众账号“乳韵之家”等,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并借机寻求商业合作或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