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等公告

职场   2024-11-26 16:12   河南  

河南开放大学(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2024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硕士毕业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开放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新型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1月正式更名为河南开放大学。学校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社会建设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2009年,经省政府同意,学校代管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开放大学实行系统办学,现有市级开大(电大)22所、直属学习中心1所、县级开大(电大)81所、其他类型学习中心15个。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500亩,设有9个学院、3个书院,开放教育开设本专科专业67个,职业教育开设专业32个;学校现有教职工680人,各类在校生26.3万余人。建校以来,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15.5万余人,中专毕业生18.6万余人,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稳定在每年80万人次左右,为满足各类人员学历和履职能力提升需求、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服务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

二、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拟公开招聘优秀硕士毕业生21名。招聘专业及计划见附件《河南开放大学(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生一览表》(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学科括号内的专业方向仅为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核依据)。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本科阶段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要求2022、2023、2024年毕业高校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获得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开放大学(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ao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4日。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录进入“河南开放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5)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报名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2.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并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3.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学校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在报考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需主动填报有关信息。

4.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00-12月4日下午17:0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河南开放大学学校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内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在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栏目(https://hnou.open.ha.cn/gkzp/index.aspx),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各学习阶段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4.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有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须有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6.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6的顺序从上到下排列装订并装档案袋,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面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2个环节。全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的公开招聘栏目。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基本素质、能力等方面公共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前,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时,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后,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的情况时,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同时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环节。

(1)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满分50分,考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实践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2)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满分5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归纳概括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素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综合素质测评环节工作。

专业技能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整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专业技能考试、综合素质测评任一成绩低于3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在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同一招聘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总成绩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时,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加试。

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需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导致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网站(https://www.haou.edu.cn)公开招聘栏目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71—58525581(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30103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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