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春市纪委监委对阳春市府机关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园长张锦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锦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毫无纪法底线,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供应商入围、采购款支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锦芸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锦芸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阳江市八届人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