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和魏县启动土地预征收工作,用于城镇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等建设!
10月8日,2024年11批次增减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拟征收邯郸永年区临洺关镇河北铺村位于村北、新洺北路西侧的土地,面积约1.9521公顷(约29亩),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以下为征地范围图和原公告内容:
征地范围图
征地原公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东关、石辛寨、河里东、皇小庄居委会,德政镇柏二庄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4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000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4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0002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东关居委会东侧,东至地,西至地,南至地,北至规划路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东关居委会东侧,东至兴源大街,西至路,南至地,北至规划路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石辛寨居委会东侧,东至地,西至地,南至东壁西路,北至玉泉河的集体土地;4号地块拟征收县标北侧路东,东至地,西至龙乡北大街,南至地,北至景观湖景区的集体土地;5号地块拟征收兴源大街与洹水大道交叉路东北角,该地块呈三角形,西至兴源大街,东南至洹水大道,东北至地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