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14条农村客运线路经营到期,大坪客运线申请延期经营

民生   2025-01-18 19:57   广东  




近期,我市发布了《关于普宁市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及车辆经营许可信息的通报》显示普宁14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到期,其中南溪、麒麟、大坪3条客运线申请延期经营,运行车辆41辆,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普宁市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及车辆经营许可信息的通报


关于普宁市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及车辆经营许可信息的通报

▲图片来源:老刘lyx(巴士老刘站)

局机关相关股、各执法大队,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农村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粤交运(20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宁市辖区内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班线共14条,在营客运车辆共82辆;其中:普宁市通诚运输有限公司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班线5条,在营客运车辆共11辆;普宁市万成客运有限公司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班线1条,在营客运车辆共15辆;普宁市顺达运输有限公司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班线8条,在营客运车辆共56辆。上述14条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相关企业申请,并报普宁市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普宁市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及车辆经营许可信息通报如下:

一、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班线

(一)重新许可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

流沙南街道马栅村至南溪镇玉山头村、流沙北街道白沙陇村委会至大坪镇大坪村委会、池尾街道上寮村委会至麒麟镇奇美村委会等3条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因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原班车客运经营者重新提出申请,同意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重新许可信息,详见附件1)。以后续期逐年另报普宁市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期满注销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

乌石村委会至青洋山村委会、白沙陇村委会至马鞍山村委会、新坛村委会至扬美村委会、白沙陇村委会至梅林居委会、白沙陇村委会至半径村委会、白沙陇村委会至高埔村委会、白沙陇村委会至梅田村委会、新坛村至下尾张村、新坛村至扬美村、上寮村至樟岗村、白沙陇村至龙门村等11条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期满注销(详见附件2)

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运营


▲图片来源:老刘lyx(巴士老刘站)
二、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车辆

(一)在营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共41辆(详见附件3)。

(二)退营运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共41辆(详见附件4)。


▲在营

▲停营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规范运营,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重新许可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粤交运(2020)242号)规定的要求规范运营,严格按照批准线路、班次组织运营,确保提供连续、稳定的客运服务,有效保障群众出行的基本需求。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发现“长线短跑”“短线长跑”等不按规定班次和线路运营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罚;同时要加大对退营运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三)强化加强农村客运源头治理和油补绩效评价。综合运输股要落实专人通过“两客一危一重”智能监管系统对辖内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运营动态进行监管;借助省综合运输服务系统汇集的各方面数据对辖内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情况进行比对,及时掌握辖内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运行动态。对长期偏离电子围栏范围运行和运营有效里程数偏低的,要进行约谈提醒,并按照相关规定抄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同时要结合油补申报数据审核工作,对农村道路客运企业申报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年度里程数据逐一进行分析、比对和核减,对认定为虚假申报的,坚决取消相应车辆的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申报资格,并作为油补绩效评价依据。

附件:

1.普宁市在营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细表

2.普宁市非镇通村农村客运线路期满注销明细表

3.在营非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信息表

4.退营运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信息表


▍来源:这就是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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