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露天焚烧
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体村民朋友们:
每逢农忙时节和节假日,露天焚烧秸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要求,向全体村民朋友提出以下倡议:
一、不露天焚烧各类物质。露天焚烧产生的大量浓烟造成大气能见度下降,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易引发交通事故;浓烟还易形成雾霾,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我镇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火花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产生的噪声不仅扰民,还会造成中枢神经功能和听觉组织损伤;产生的烟尘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倡议春节期间不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环境空气质量的优劣关乎到我们每一个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请全体村民朋友们,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不环保行为,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主动宣传、践行不露天焚烧各类物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成为受益者。
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最后
请收下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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