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军地协同推进。
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依法优先安置。
202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军地协同推进。
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依法优先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