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6日17时37分许,张某某驾驶甘D31SXX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公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公园路进创新南路北100米掉头时,车辆与沿公园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甘DFM3XX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甘D31SXX号轻型栏板货车乘车人张某因未系安全带,在此次事故中受伤。
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它可以及时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个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1岁以下的儿童应使用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1-4岁儿童应使用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前排。
4岁以上的孩子,如果身高不足 150 cm,即便不使用安全座椅,也必须配合使用增高坐垫或者增高座椅抬高身体。
如果直接使用成人安全带,在出现紧急刹车或车辆碰撞等情况的时候,容易勒到脖子造成窒息、勒到腹部造成肠胃穿孔等严重伤害。
发布: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