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即日起,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行动过程中将根据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对上下学、上下班等高峰时段,学校、沿街房、企业周边等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管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骑乘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曝光警示和严查严纠。(处罚依据附后)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相互提醒,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养成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