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民生
2024-12-28 17:07
甘肃
近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宕昌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宕昌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实施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1.3.1 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3.2 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3.3 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3.4 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人为本、群防群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抢险职责的工作内容确定使用范围和数额,并按相应渠道进行划拨。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我县乡村道路通行、田间场院作业及转移,农副品加工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二类(事故灾难)Ⅲ级(较大农机事故)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和实施,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和指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机中心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全体职工为组员。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站长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农机监理站作为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常设机构。在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置人员的调配、车辆安排、物资准备、工作协调、经费保障、通信保障、相关情况上报等工作。掌握应急处理工作动态,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乡镇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2—3人组成,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任组长。2.4.1 警戒救援组:由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副主任任组长,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维护社会稳定。2.4.2 现场勘验及调查取证组:由县农机监理站站长任组长,县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现场影像记录;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搜集证据,并将得到的结果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调查询问当事人、证人的证词和相关证据材料;对肇事机具进行技术检验鉴定并作出《检验鉴定结论书》。2.4.3 事故处理组:由县农机监理站站长任组长,县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审核证据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分析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因果关系,作出事故责任认定。2.4.4 后勤保障及信息发布组:由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应急物资、车辆、人员等,统筹调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事故的信息。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2.5.1 县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事故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秩序,追捕、监控重特大农机作业事故的逃逸人员,做好危险区域的群众撤离及安全保卫工作,划分警戒保护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2.5.2 县卫健局:负责事故受伤人员及涉险救援人员的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应急并及时做好重伤员转送治疗,指导现场救护和医疗救治工作情况报送。2.5.3 保险部门:负责协助组织参保人员、作业机械的应急救援、事故善后处理和保险理赔工作,协调部分伤员抢救费用。2.5.4 县融媒体中心:农机事故发生后,我县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必须配合县委宣传部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强大功能,迅速安定群众情绪、为维护社会稳定作正面宣传报道。2.5.5 各乡镇政府:应启动应急预案联动机制和工作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农机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局主要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和陇南市农业农村局,并迅速提出应急救援决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下达救援指令和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指令,组织车辆,调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乡镇应急处置小组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抢险。农机事故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指挥。县、乡两级农机事故处置人员按照现场指挥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抢险工作,必要时请求县政府调集相关部门实施增援。救援抢险工作结束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救援抢险工作结束指令,各救援组及时清理现场后撤离。4.1 乡镇应安排负责农机事故报告的人员,对外公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报案电话。4.2 乡镇在接到农机事故报案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组织救援抢险工作。4.3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内容如下:4.3.1 发生事故的农业机械类型、机主姓名及发生时间、地点。4.3.2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4.3.5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救处理的相关事宜。4.4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应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宕昌县农机事故报告及值班电话:0939-6127159,13993983316,189193980855.1 对违反本预案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来源:县农机站
总 监:杜四生 监 制:雍 红
审 核:牟俊玉 编 辑:杨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