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在辖区内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克什克腾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经棚镇区查获一辆电动四轮车,外形类似“皮卡车”。经询问,驾驶员告诉民警这辆车是他自己前段时间在某电动车商城购买的。民警告知此类四轮电动车属于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能上路行驶。
目前,该车辆及相关线索已移交至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调查。
来源|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审核|李晓庆
编辑|韩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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