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解读,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提升机关干部农村工作能力,10月25日下午,灵山街道邀请上海汇业(即墨)律师事务所杨翠律师,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政法委员吴汇智主持学习活动,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宣讲会上,杨律师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开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概念及组织登记、架构、章程、财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区别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结合农村工作中的具体案例,对组织成员身份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亮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引导机关干部系统、深入地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提高依法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
下一步,灵山街道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辖区村干部、村组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能力。
供稿:社会事务办公室
编辑:王 赛
监制:徐 琳
审核:贾 琪 吴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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