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获悉,今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9月1日,衡水湖再次进入一年一度的封湖禁渔期。
为切实保护衡水湖水产资源,确保增殖放流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同意,衡水湖实行封湖禁渔。本次禁渔期将继续实施全湖范围禁渔。禁渔期内,所有民用船只全部离湖上岸,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入湖。
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售衡水湖水产品,一经查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将由相关执法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罚款、没收渔具、渔获物、违法所得等处罚。对抗拒管理、扰乱湖区治安、破坏休渔秩序且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自2013年起,衡水湖延长了禁渔期期限,只允许开展秋季捕捞,取消了春季捕捞。这一举措,使渔民增产、增收,渔业增殖放流达到预期效果,促进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据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力度,全面开展禁渔期宣传和执法巡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行为,切实有效保护好衡水湖渔业生态资源。市民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非法涉渔行为,可直接拨打0318-2810114、0318-2810113或0318-5178821进行举报。
来源:衡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