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显著提高
近日
高青县公安局民警与热心群众携手成功救助
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dà kuáng]
12月16日上午,木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报警称,在自家农田里发现一只大鸟不能起飞,疑似野生保护动物,担心自己处理不当,请求救助。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仔细检查发现,这只鸟体形矮胖,通体羽毛呈棕褐色,外形极像老鹰。为避免其受到惊吓,民警与群众一起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入纸箱,立即带回派出所,并第一时间与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经工作人员辨认,确定此鸟为大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大型猛禽,常栖息于山地、山脚平原和草原等地区。因该只大鵟受伤无法正常飞行,暂时不宜将其放生。
目前,工作人员已将其带回进行进一步救治,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
猛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自身防护。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可以随意捕杀或食用,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待民警及专业的救助人员前去救助,共同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