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喇叭丨全南公安推出“购房落户一件事”政策

政务   2024-11-17 21:31   江西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切实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到群众心坎上
全南公安在全县公安户政窗口

推出“购房落户一件事”政策

通过不断优化公安窗口办理业务流程

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和行政效能

为购房落户的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如何操作,一起来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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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江西省内户籍,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未满18周岁人员,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申报材料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电子材料,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包括: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渠道

1.“赣服通”

2.江西政务服务网

  3.赣警办


(二)线下办理渠道

全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需要邮寄证件的,邮寄费用采取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支付)


来源全南公安
编辑谭昕
编审巫仁辉  曾莉
监制:朱   富  尹其奇 
全南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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