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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精神,统一规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该规则是以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基础,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导向,科学确定辅助服务市场需求,合理设置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优化各类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统筹完善市场衔接机制,推动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该规则还明确了各市场成员的权力与义务。
【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作为电力辅助服务提供方,按照规则履行辅助服务交易结果,获得辅助服务收益。
【电网企业】电网企业为经营主体提供输配电和电网接入、电费结算等服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与辅助服务市场相关的技术支持系统。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调度机构作为电力辅助服务采购方,负责提出满足系统安全运行要求的电力辅助服务需求,统一采购各类电力辅助服务。负责辅助服务交易组织、市场出清、服务调用、服务计量、费用计算等业务,并开展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监控工作。
【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和退出等相关服务,负责辅助服务市场的申报和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提供辅助服务市场结算依据,配合电力调度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详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内容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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