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下面这些情景
是否在你生活中反复出现?
情景一:
一家中餐馆内小明和爸爸正在点餐。
小明:“爸爸,差不多了,再点就吃不完了。”
爸爸:“你不懂,宁可客人吃撑,也不能让客人没吃饱。点的多才显得咱有诚意,没有怠慢人家。”
小明:“但是到时候剩下了,不仅浪费粮食也浪费钱。”
爸爸:“走的时候餐桌不剩点菜,盘子空空的,白花花一片多没面子啊。”
小明:“那我们走的时候打包吧。”
爸爸:“打什么包啊,显得咱们不大方。”
情景二:
在食堂内餐具回收处,很多人拿去回收的盘子里还剩很多食物。
小王
“我付过钱了,不算浪费粮食。”
小李
“反正食堂比较便宜,吃不完就倒了”
小范
“食堂太咸太油了,吃了两口实在吃不下去,只能拿去倒了”
2024年7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台江区某小吃店检查,发现其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榕台市监后当罚【2024】0002001号)。
2021年6月21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
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有关事项的公告中
第二项内容为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
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
二、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将反对食品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提供公勺公筷,做好打包服务,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醒,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服务,向社会公开反食品浪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至今已实施三周年
今天小编再给大家重温一下
相关的法律知识点
一起来看!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再次呼吁
珍惜粮食,杜绝浪费!
让我们共同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
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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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安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