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1月16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
通 知
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1月15日,冷空气进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32号)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决定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和达州高新区于1月16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应急响应。
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