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据胶建安行处字〔2024〕024号:山东宏宁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的凤起潮鸣A区建设项目(四期)3#楼地上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山东宏宁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凤起潮鸣A区项目位于胶州市扬州路以北、常州路以西、滨河路以南,开发商为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66343.0平方米,建筑密度21.6%,容积率:2.90,绿化率:35.8%。根据规划,项目地块规划建设14栋17-25层高层住宅,扬州路、常州路路口设置1栋15层商务酒店,底部设置5栋沿街商业网点及其他配套设施,规划户数888户,停车位1790个。
山东宏宁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16日,注册地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汉城路24号建青一号办公楼四楼8417-4-8室(B),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涛。
据悉,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负面舆情不断,安全问题频发。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因胶州市扬州东路北侧、广州南路东侧凤起潮鸣B区、C区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单位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63号显示,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扬州东路北侧、广州南路东侧凤起潮鸣B区、C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部分灭火器失效;脚手架脚手板未满铺;塔吊部分钢丝绳存在断丝现象;开关箱距离弯曲机距离过大;电缆拖地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口缺少硬防护等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
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64号显示,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扬州东路北侧、广州南路东侧监理的凤起潮鸣B区、C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部分灭火器失效;脚手架脚手板未满铺;塔吊部分钢丝绳存在断丝现象;开关箱距离弯曲机距离过大;电缆拖地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口缺少硬防护等事故隐患。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来源:乐喧青岛
- 本期编辑:赵老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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