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化解社会矛盾普法案例选编

政务   2024-11-19 18:42   辽宁  

     为深入开展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夯实命案能防必防思想基础,区委政法委开展普法案例宣传,提升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土地森林草场纠纷篇案例四

【纷争起因】



2020年4月某市开发区征用某村土地办企业,征地户田某和丛某(儿媳)在其儿子小田(已去世)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田某认为在儿子小田(已去世)的土地补偿款中,应该有其父母的赡养费,即补偿款的50%给父母;但丛某认为他们是第一继承人,应该全部继承小田(已去世)的土地补偿款。双方意见不统一,产生了纠纷,并且丛某扬言,如果没有得到补偿款就到田某家闹事。


【纷争焦点】



丛某要求全额继承丈夫小田(已去世)土地补偿款,而田某要求取得补偿款的50%,双方以补偿款分配比例发生矛盾。


【解决过程】



在得知双方的纠纷信息以后,村委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及时将纠纷信息进行了汇总。在汇总分析后,村委会和邻里和谐驿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第一次调解邻里和谐驿站人员和村民评理说事点人员向当事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条款,但双方仍在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上各执一词,谁都不愿退一步,于是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在第二次工作中,吸取第一次调解失败的教训,邻里和谐驿站人员和村民评理说事点人员另辟蹊径,引导双方从亲情的角度去看问题。一方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另一方是儿媳和孙女,调解的目的是以双方都满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调解员在协调过程中随时关注双方情绪,做到了及时稳控,不激化矛盾。经过邻里和谐驿站人员和村民评理说事点人员的开导调解,双方当事人都看在是一家人的份上,决定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协议:土地补偿款合计81900元,丛某继承50000元,田某继承31900元。此次调解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且没有因为纠纷产生恶劣后果。


【工作点评】



本案中,调解员很好的把握住“亲情”这一关键因素,并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因人施策,最终引导双方各退一步,达到双方满意纠纷化解的效果。



供稿:区委政法委


监制:孙傲婷    摄影:高明珠

编辑:邢   城    编辑:晨   溪

排版:夏   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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