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遭遇强制停电?近日,贵阳一公司向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融媒问政面对面”栏目反映,因物业费交纳不及时,公司“被停电”产生了经济损失,不知该怎么办。针对此事,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融媒问政记者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反映被断电的公司位于观山湖区金融城一写字楼。该公司行政负责人夏女士告诉记者,9月27日下午,该公司数据系统正在升级,办公室突然就停电了,“因为我们的数据系统服务于很多外部客户,突然断电会造成部分数据丢失。”夏女士说。
据夏女士回忆,停电前4小时,物业曾放置一份物业费催缴通知单在她办公桌上,但由于公司总部在深圳,付款流程需经过总部审批,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付款,怀疑是因此遭到物业的故意断电。
物业给企业的催缴单。
对于夏女士的说法,金融城一写字楼物业公司并不认同。“该公司当天确实停电了,但这并不完全是物业的责任,因该公司之前的电费都是我公司代收代缴,但由于垫付电费超出预算,系统自动识别欠费导致断电,所以不存在我公司为催缴物业费而故意断电的情况。”物业公司王经理表示,事已至此,将积极与业主协商解决。
记者面对面采访物业经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被断电”公司正在核算损失,准备向物业提交损失赔付清单。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该怎么办呢?10月24日,问政记者前往观山湖区住建局寻求解答。
观山湖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周青松接受采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采取断水、断电、断门禁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是违法行为。若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合理催告,若催告无果,可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观山湖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周青松表示,目前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损失承担问题,我们也约谈了双方进行协调,虽然物业服务中心是物业的监管部门,但无权定责定损。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大对辖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通过不定期查看物业公司工作台账等手段,确保物业公司职责履行到位,以此提高广大业主满意度。只有业主和物业双方都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小区、写字楼的管理才会越来越好。”周青松说。
编辑/ 胡娟
审核/ 何敏 黄宁
终审/ 胡水
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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