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因谐音“我爱你”
被青年朋友们称为“世界示爱日”
很多准新人会选择在这一天
喜结连理、登记结婚一、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双方或一方必须为拉萨市尼木县户籍。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少数民族男方年满20周岁,女方年满18周岁。
4.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首页须有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和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
3.双方两寸近期合影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有生效证明书原件),且婚姻状况显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6.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与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上的信息必须要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所在公安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
三、预约方式
来源:婚姻登记处
排版:赤列欧珠
一审:达 普
二审:顿 珠
三审:普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