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监狱2025年罪犯亲情会见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政务
2024-12-09 21:21
云南
各位服刑罪犯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高效、有序办理罪犯亲情会见及相关事宜,充分发挥亲情帮教作用,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现将2025年度亲情会见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会见相关管理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的亲属范围如下:2.血亲: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3.姻亲:岳父母、公婆,子女、亲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配偶;4.其他关系: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配偶。不符合上述会见范围的亲属不予安排会见,如上述亲属均无,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狱审核后可安排会见。首次来监狱会见的服刑罪犯亲属,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证明本人与服刑罪犯关系的材料(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能证明与罪犯关系即可)。6.罪犯亲属、监护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如:当地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司法机关等党政机关出具的能证明本人身份和罪犯关系的证明材料。注意:村(居)民委员会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狱不作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使用。非首次会见的服刑罪犯亲属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会见。每月可申请现场会见一次(现场会见及远程视频会见每月仅可申请一种方式会见,原则上不得同时选择两种),单次会见亲属不超过3人(不包含14周岁以下儿童)。2.会见服务中心一楼进行人身、物品安检,存放个人物品。5.结束会见后返回一楼候见大厅,取回个人物品并原路返回离开。1.罪犯亲属无有效身份证件、不符合会见规定范围、不配合安检、有明显精神异常、酒后或有其他异常行为的,不予安排会见。2.罪犯分级处遇为严管级、正在隔离、禁闭期间或经评估可能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不予批准会见。3.会见家属驾乘车辆不得进入监狱大门,请家属提前停好车步行到监狱。4.会见时可送3张以内亲属照片(不过塑),其余物品监狱一律不予接收。5.现场会见家属必须服从监狱人民警察安排,接受警察监督管理:(2)进入监狱区域后按照监狱划定的路线行进,不得超越监狱划定的范围活动;(4)禁止使用手机、录音、录像、照相等设备,禁止拍摄、录制涉监狱相关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并上传至网络;(6)禁止使用隐语、暗语,非汉语语言,不得讲攻击党和国家、泄露监狱秘密等言语。会见家属及罪犯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现场警察有权中止会见,并视情节停止会见1—6个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查处理。家属可到当地司法局(司法所)现场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按审批时间到申请部门进行远程视频会见。远程视频会见每月可以申请会见一次,当月已进行现场会见的原则不予安排远程视频会见。远程视频会见时,禁止使用录音录像设备,一旦发现,监狱有权中止会见,并视情节停止会见1-6个月。情节严重依法追查处理。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象山西路128号+所在监区,邮政编码:674199。服刑罪犯所在监区每月会定时不定时组织拨打亲情电话,亲情电话原则上每月拨打1至2次。拨打对象仅限于服刑罪犯亲属和监护人,亲属无法回拨电话,电话为服刑罪犯本人申请拨打,如遇自称代为拨打,并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的,请务必注意防范。亲属寄给服刑罪犯的信件中,除书信、3张照片(不过塑)和财产性单据外,其余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监狱不接收任何包裹。(一)现场会见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象山西路128号(花景月下酒店旁)。由于监狱条件有限,请各位罪犯亲属将自驾车辆提前停在附近停车场后步行前往。(二)请关注“云南省丽江监狱”微信公众号,如有政策调整及变动监狱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告知。(三)请家属严格按照监狱会见安排日期及时间到监狱会见,否则监狱不予安排会见。3.减刑政策及罚金缴纳咨询电话:0888—666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