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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掩人耳目,他们将生产假烟关键原辅材料的厂房包装成“文具”仓库,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经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潘某、汤某、胡某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七个月,各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汤某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孝感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制假窝点被捣毁
大悟县烟草专卖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截至10月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6次,共查获案件333起,收缴违法违规卷烟212件,并以案释法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公众和从业人员。(来源:检察日报 蒋长顺 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