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律师协会关于申报“实习指导律师证书”的通知

学术   2024-12-03 10:53   云南  


昆明市律师协会关于申报“实习指导律师证书”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请各律师事务所统计本所有意愿申报“实习指导律师证书”的律师,于2024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将相应材料上传至(云南律师工作管理系统)。申报人需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章第十条,云南省律师协会云律协〔2021〕26号《云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一条要求。


一、所需材料如下:  


(一)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含近三年考核页,如果换过证的律师,采用截取个人年检信息结果截图进行提交)。

(二)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申报人五年内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中止会员权利的行业处分;党员律师五年内未受到过党纪处分;五年内未受到过禁止指导实习人员实习的处分”。(系统下载个人承诺书模版填写即可)

(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二、具体申报方式:


通过登录“云南律师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sft.yn.gov.cn/lsgzgl/1ogin.html或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司法厅官网”首页左下角点击“律师系统”快捷入口进入。将所需材料准备号以后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上传。(注意:登录律师个人账号进行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截止时间后申报的将纳入2025年进行审批)


联系人:李松运

联系电话:0871-64586617


昆明市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承诺书(个人)》
《承诺书(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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