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局长“把脉问诊”,诚邀在昆企业积极参加

学术   2024-10-18 09:32   云南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昆明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配合,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于9月正式“开诊”。第七期由昆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毅“坐诊”,受理在昆企业有关涉企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诚邀各在昆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


昆明市司法局

“坐诊”领导


昆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毅

“坐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坐诊”地点


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
“惠企服务专区”
“营商环境会客厅”
(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挂号”时间


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2日17:00

“挂号”方式


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明白办”——“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接诊”范围


1.涉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意见、建议; 
2.未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违反“企业安静期”的问题;
3.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办,久拖不决等问题;
4.企业申请法律服务,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业务存在的问题;
5.不履行承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或者不按承诺时限和证明材料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等问题,让企业反复跑、多头跑;
6.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推诿、敷衍塞责、作风生硬、效率低下,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延误或损失;
7.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其他意见、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
3.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4.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其他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昆明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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