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小巧灵活便捷,是人们短途出行的得力交通工具,广受大家喜爱。但部分骑行人员却存在法律意识不足、安全意识不高,做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与机动车争抢、未满年龄骑行等违法、危险之举!殊不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肉包铁”,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往往伤害较重 。
01
案例一
任性横穿被撞飞,全责!
02
案例二
不戴头盔、闯红灯、看手机...
2024年5月10日,陕西澄城县。早上5时48分许,14岁的中学生小张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去上学,途中他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还闯红灯过路口,结果一头撞上停在斑马线旁边的一辆小汽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小张受伤。交警调查认定,小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分心驾驶、闯红灯,负主要责任;小汽车违法停车,负次要责任。
03
案例三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飙车”
2024年6月13日,根据网上巡查线索,上海浦东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飙车”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经查,6月12日,倪某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在唐黄路实施“双手离把”、疾驶等危险骑行行为,最高时速达104km/h,并拍摄、发布视频,发表挑衅言论。公安机关依法对倪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04
案例四
刺入脸部10厘米!
遮阳伞差点儿成“夺命伞”!
2024年7月16日上午7时许,广东东莞,钟某骑电动自行车外出,途中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钟某的电动车加装了遮阳伞,车子倒下时,遮阳伞断裂,一根伞骨直接刺入其脸部,当场血流不止。医生表示伞骨插入脸部大概有10厘米长。钟某表示遮阳伞是其在电动车店加装的,以后再也不敢用了。
05
案例五
13岁骑电动自行车撞断他人肋骨
2024年5月20日,宁夏石嘴山,13岁的李某当天中午骑父亲的电动车自行车放学回家,在行至事发路段时,低头看了一眼踏板,再抬头时就撞上了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王某从车上摔落在路旁的土质地面上,肋骨断了一根。另外小李和王某全身都有擦伤。交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并依法认定小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负有监护责任的李某父亲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从以上的案例中可以看到
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隐患
特别是未满年龄骑行的未成年人
常常引发交通事故
身为家长日常应注意
加强孩子的道路安全教育
孩子违规骑行发生交通事故
可能伤及自身安全
如果造成他人损伤
监护人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骑电动自行车
千万不能忽视交通安全
这些注意事项
骑行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往往头部易受伤,所以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马路不是竞技场,非机动车无论在城市道路或是山路骑行,都要避免相互追逐或曲折竞驶,一味追求加速度,如遇到突然出现的行人、临时变道的车辆等紧急情况,都有可能引发严重事故。不要为了追求速度对车辆进行改装,也不要自行加装遮阳棚,会导致车辆安全隐患。
单手骑行、双手离把、翘头等行为极不安全,此时骑行人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减弱,易失去平衡摔倒或驶入路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遇紧急情况时也难以及时应对,易导致自身摔倒受伤或碰撞事故。骑行时应正向坐好,双手扶把靠道路右侧骑行,千万不可耍酷炫技。
电动自行车的稳定性较差,违法载人、搭载多人将增大车辆负荷、改变车辆重心,延长车辆制动距离,增加骑行操控难度,严重威胁骑乘人员及周围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仅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未成年人的行为控制能力弱,应急反应、协调性等方面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骑车上路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
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道路必须达到相应的法定年龄,不可以在道路上练习骑行。骑自行车至少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至少16周岁。
骑行时心存侥幸或为了赶时间闯红灯是非常危险的,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要闯红灯,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赶时间不是闯红灯的理由,绿灯还有下一个,而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可心存侥幸闯红灯。也不可逆行、随意穿梭、争道抢行。
骑车时玩手机、看视频、听音乐等行为会导致骑行人注意力分散,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应对,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骑行应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自觉抵制打电话、发微信、刷短视频等行为,以免短暂的分神带来巨大的伤害。注意大型车辆的盲区较大,骑车时一定要远离。
往期回顾
/热点
表扬先进典型,激励担当作为!教师节当天,定南召开教育工作会议
/关注
向榜样致敬!定南教师黄金月获全国表彰!
来源:云上七星、毕节交警
编辑:任志芳
审核:李丽珍
监制:叶兴华、吴涛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许可转载标注来源,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