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韵烛光 | 第十届“我最喜欢的教师”评选活动

教育   2024-11-15 19:18   北京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值此金秋

清华大学第十届

“清韵烛光·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

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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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清韵烛光·我最喜爱的教师”是由清华学子自发提议,校学生会和院系学生会组织承办的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九届。


活动通过投票评选出同学们喜爱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并展现更多触人心弦的师生故事,促进师生交流。



新一届“清韵烛光”由你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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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评选将通过同学投票评选出10位清华大学第十届“清韵烛光·我最喜爱的教师”,本届其余候选教师获得“清韵烛光·我最喜爱的教师·提名奖”



本届评选活动的候选教师须为清华大学在职教师,于2022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面向清华大学本科生开设过课程;

候选教师从以下两种途径产生:

(1)院系推荐候选教师:本科生院系学生会(或筹备组)在院系党委学生组、团委指导下,产生1名候选教师,建议优先推荐此前未获奖教师。具体产生方式由院系确定,建议由院系推荐若干名教师候选人,由各院系同学投票决定并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2)校级提名候选教师:校学生会在全校本科生范围内组织提名,提名教师须开设过本科全校选修课或公共基础课,校级提名候选教师人数为10人。若同院系产生多位校级提名候选教师,则取提名数最高者。


为促进师生交流、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本届评选拟在活动期间开展往届获奖教师采访、候选教师微沙龙、颁奖典礼等师生交流活动。


法学院院系推荐教师资格产生方式如下:通过问卷向学院内部同学进行院系推荐老师征集。在征集完成后,由学生会权益部根据同学推选次数(每名同学五票)进行排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院系推荐教师所需资格在下文列出),而后询问教师参选意愿。审查结束后报指导部门审核。


评选资格

1. 候选教师须于 2022年 9 月至 2024年 8 月期间面向该院系本科生开设过课程。

2.院系推荐的候选教师应具备至少 2 项下述经历:

(1) 有过班主任工作经历;

(2) 指导过 SRT、挑战杯等本科生科研项目;

(3) 指导或出席过主题团日或社会实践等活动;

(4) 参与过院系本科生文艺表演或体育赛事等活动;

(5) 举办过面向本科生的专业知识讲座或培训。

3.在第九届“清韵烛光·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中获奖的教师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曾获得“清韵烛光·我最喜爱的教师·春风化雨奖”称号的老师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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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

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周日)中午12:00







问卷链接:


https://tp.wjx.top/vm/mO4PHu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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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刘禹铭  张以恒 

排版 | 张以恒 

审核 | 洪家宸  吴玙姜  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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